自由知情同意制度(一):違章建築式的法規體系

作者:原住民族法律工作部落C

現行「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」的規範體系完全是一個挑戰行政法學「授權明確性原則」的凌亂規定。在此辦法中居然「偷渡」制定有關部落組成之基準性規定。同時進一步「打蛇隨棍上」地規定到主管機關之行為法權限。再進一步規定到鄉(鎮、區)公所協助部落會議之義務。在脆弱無章法的法制基礎上,要實現部落公法人之制度,令人擔憂。